我与同事发生打架事件,单位领导对我们的事件处理方法不合理,偏袒对方,两人受到同样的处罚,但是单位领导从我的工资里扣除罚款金额,这样做合法吗?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如果我想翻案通过哪些部门可以维权?对此次事件进行了通报,我是被打者心理很愤恨,请各位给我出出主意。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有关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