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我今年54岁,父母是天津原105厂(军工企业)职工,1970年响应国家号召支援三线来到四川雅安。1992年父亲病逝,2000年我落户在天津开发区(户口在天津开发区),从此母亲(今年79岁)和我一起在开发区居住。有一弟弟户口在海南,2012年弟弟全家移居美国。我听说天津市对当年支援三县、支边的目前退休想回津的人员有政策。我去滨海新区人口服务中心问过,办事人员说就低不就高,我母亲只能落户在我弟弟处,可是我弟弟一家去美国了,怎么办呀?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母亲能否落户在我处?要提交怎样的材料?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3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