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2011年来从深圳来天津就业。目前户口已办妥在天津定居,成为天津人。
然而在将养老保险跟医保从深圳转入天津时,空港经济区社保中心却以我司每月只能提交一个外省转入天津名额,不给办理。
我在2013.1.24就打印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跟<城镇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到今天社保也没能转入天津。
前几年就已发文:
满足条件的人员社保可自由跨省转移。
为嘛转入天津,却每月只能提交一个名额?
请问是天津市人力社保管理局的规定还是空港经济区社保中心自己不合法的规定?请协助处理。感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0日
您好!根据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一个月内为2名以上的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手续,应向市人力社保局书面申请,经市会审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保税分中心已经联系用人单位社保经办人员解释政策,社保中心办公室4月22日下午电话联系杨先生进行了解释,杨先生表示理解。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