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在任何时候我都会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在国家房屋征收这方面我绝不想当钉子户。下面有几个问题恳请有关领导给予解释。
1.请问征收小平米的房子还大平米的房子、征收大平米的房子还小平米的房子这样公平吗、合法吗?2.征收办和动迁组让被征收户先搬迁、停水、停电、停煤气、搬完家后动迁组验收合格后门上贴封条、然后才能签协议这样合法吗?3.要是居民有意见到了征收期限居民不搬迁、征收办把被征收户交到法院强制拆迁这样合法吗?4.对被征收户的特困户人口又多还都有病、本身在征收补偿费上也够选大房的、再选房上不给予任何照顾、这样符合咱中国的国情吗?我想这绝不是咱中国政府的风格。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房管局领导立即责成征收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讷河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规定,按照房屋居室对应选房,区政府提供了50㎡-100㎡的保障性住房,用于房屋征收安置,而且对困难户在选择产权调换房补交差价有困难的,采取了阳光政策。至于您反映的征收程序合法性问题,讷河里7、8号楼及平房房屋征收工作是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的,程序合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