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相关部门:
本人想请问下有关缴纳车船税(个人)相关问题。
小型汽车,车辆行驶证地址为蓟县。
2013年12月底在空港税务大厅已缴纳2013年车船税。
2014年3月20号下午三点本人再次到空港税务大厅缴纳车船税,被某领导告知有新的文件通知车船税的缴纳只能在行驶证所属区县。
请问情况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我想投诉。
2014年3月2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拨打保税区服务热线84906611咨询相关问题。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