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个人原因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未领取过失业救济金,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时,若不补缴,退休金如何计算?请示例。
尊敬的网友:
您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算主要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劳局〔2006〕329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复杂,涉及多个数据,与本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是否间断以及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数据密切相关。
参保人员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计算“平均工资指数”和“全部平均工资指数”时,间断缴费期间缴费基数为0。计算养老金时,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各月缴费基数之和除以12计算。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参与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