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天津国企工作,有五年合约,后辞职。现在进行档案迁移,原公司不给开具“干部介绍信”,只给开“定级转正表”。
请问:
1.只有“定级转正表”无“干部介绍信”是否代表我已失去干部身份?
2.只有“定级转正表”无“干部介绍信”是否不能参与建筑类工程师职称评定?
3.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说明“干部身份”问题?
4.原单位(国企)是否有义务为我开具“干部介绍信”?
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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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