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3月份入津工作,夫妻双方在津均有正式工作,在北辰区有合法住所,在北辰瑞景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时被告知需要6个月以后才能办理,只办临时居住登记凭证。而北辰教育局规定需要有居住证或办理居住证回执才能报名上小学。请问如下问题,盼回复:
1.天津市居住证办理是否有时限要求?
2.如果有时限要求,可否先采集数据,提供回执等到合法领证时间再领取。
3.对于到了合法义务教育年龄的孩子,如未能达到教育区所需的要求不能报名上学,应该如何对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专门设有户籍科,负责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致电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户籍科);或致电86994050(北辰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