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们好!
贵局话务员或者说是负责反馈意见的某个部门人员今天给我回复的电话一点实质性的内容都没有,换句话说好像是,已经这样了爱咋咋地的感觉,我十分无奈!!!!
老百姓求助,求解!!!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24日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流程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增量指标申请,市调控办将其纳入下一次配置。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