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好,
我本人于小客车摇号开始的次日,在网上申请摇号指标,在首次摇号指标公布之前上网查询,被网站告知本人名下有车,不予批准摇号名额,后申请复议。
在申请复议没结果期间花高价买了一辆存档二手车(怕继续不予申请摇号耽误时间)。可是,今天,我继续登录摇号申请网站,被告知本人经过复议本人摇号申请已经通过,可以参与摇号。
请问,怎么办?如何挽回我的损失?
责任由谁来承担?谁的审核如此不负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24日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流程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增量指标申请,市调控办将其纳入下一次配置。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