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弟弟于13年9月在已交学费、书费、报名费、住宿费的情况下,且未上一天的课的情况下办理了退学手续,但是一直未去学校领款,近期在咨询校方后得到的答复是由于我们取款不及时,扣除了住宿费和报名费,共计900元整。请问您,他们校方如此是否合理。(我的弟弟当时即将上中专3年级)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已与网民电话联系,应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