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北京工作,想在武清购房。所以想咨询一下问题,期待您的回复。
1. 2014年,购房落户的蓝印政策是不是继续执行?
2. 购房时若没有社保(纳税)证明,是否可以先只提供《缴纳证明承诺书》,然后只要在房产证办理时补齐相关证明即可。
3. 签订完买房合同,付完款后只能拿到付款发票和契税发票。房产证要在之后两年左右才能拿到。所以希望能清楚拿到房产证办理蓝印户口时,是以契税发票日期为准还是房产证的为准?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3月24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武清区房管局回复如下:
1.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关于蓝印政策调整的任何通知。
2.如果您在购买期房时暂时不能提供在本市缴纳累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先出具《缴纳证明承诺书》,不会影响您购房合同的备案。如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