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自从2009年在一公司工作,开始上保险,但由于2012年公司财务生孩子断了3个月,后来给补交上了,这样就不能参加摇号了吗?如果说之前没上过保险,是一次性补缴的没有摇号资格是合理的,像我这种是中间断了3个月,公司又给补缴上了也不行吗?
还有个问题,我公司老板有两个公司,最近打算把我公司人员移到另一个公司去上保险,按照社保的办事效率,那必然又会断档,那这么说有个意外情况就不行,那看来又不到两年了又无法参加了?请问能不能人性化一点,北京摇号政策断月后补缴便可以参加摇号呢,咱们天津就不能人性化点,非得让拍号多花钱是吗?咱们能不能学人家北京,也学得全面点,别光把不利于老百姓的学来了,一点补救措施都没有行吗?
再者说,就因为摇号,就不能换工作了?换工作就意味着可能保险断档,还有活路让我们老百姓走吗?
给你们交通港口局打电话就是一直打不通,直接去问就是“我们不管那些,反正不连续两年就不行,补缴也不行”,让老百姓作何感想?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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