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好!
我母亲有一个电动三轮,只是出门代步用(非营运)。
请问一下,政府部门是否必须要回收?还是只回收营运的三轮?
回收之后出行怎么办?
尊敬的李立元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机动三轮车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区机动三轮车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开展机动三轮车(以电动、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对象为非法运营、非法上路和非法占路的机动三轮车。
5月1日起由联合执法小组工作人员上路执法,对城区范围内的“三非”机动三轮车进行集中清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同时对各乡镇的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一并进行查处。
如有不明,请您咨询区机动三轮车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电话:8213806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