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我委已收到。此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稍后再给您更详细的答复。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2014.3.21
网友您好:经调查取证完毕后,我执法人员于3月17日下午再次来到坐落于中北镇兴宁路的恒升仓储中心,见到了该单位办公室主任王一,通过对其进行做询问笔录了解到,该企业系隶属天津市水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企业1998年整体出租给天津富龙凤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速生杨由龙凤食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种植,由于缺乏维护,致使这些树虫害泛滥已造成对周边的严重影响。2012年底龙凤食品有限公司与恒升仓储中心解除租赁关系后,经过恒升仓储中心对这些树木进行打药、养护等工作依然虫害严重,故恒升仓储中心对这些树木进行了修剪,对于虫害严重的进行了砍伐。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我们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与此同时我们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由于该单位私自砍伐院内速生杨20株,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天津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责令其从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5月1日将违法状况改正为在本单位院内补植3倍同树种、同规格树木,并保证成活,由园林部门验收,并按[天津市绿化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由综合执法局对其进行处罚。
截止到目前,该单位已补植树木50株。法律责任也已移交给综合执法局。此后我们将继续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将树木补植完成并存活。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2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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