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购买的苹果5手机,2014年2月出现了故障。近日去苹果手机特约维修中心(北京直信创邺-天津和平区店)维修,按照苹果手机维修和更换政策,缴纳了2100元,更换一台全新的苹果5手机。
按照苹果手机官方网站维修或更换后的 iPhone 保修期限规定:整机更换的 iPhone 享有重新计算的 1 年保修期。
但是苹果手机特约维修中心(北京直信创邺-天津和平区店)却告知,更换的新苹果5手机不执行上述政策,仍然按照2013年10月购机时间计算1年保修期,同时并没有给出合理解释。
请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与其沟通协调,给出合理解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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