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发改委非常重视,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小区地下车库产权不属于万通上游国际物业公司,隶属开发商。按照《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的车位、车库应当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经区发改委调查,该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停车费是代产权单位收取,且票据使用的产权人的票据。该物业公司每辆车只收取80元的能源管理费。此前该物业公司已向业主公示,要求业主重新签协议。综上所述,该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经区房管局调查,尚都家园物业负责单位为万通鼎安物业公司,提高地下车库停车费问题与物业公司无关,地下车库产权属开发商,出租费用由220元提高到420元,物业管理费用80元无变。区房管局物业办建议,物业公司应该及时把业主意见反馈给开发商,让开发商能够尊重业主意见,给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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