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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承包期内发包方不能收回、调整承包地。但现实中部分村队存在土地分散、地块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规模化的问题,这些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怎么破除?村干部请来上级领导,不同意的村民虽不情愿但还是默认了,分地、集中土地似乎成了民意。但这么操作在法律上毕竟是有瑕疵的,对基层组织的形象和干群关系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个别村队甚至因此出现集体事件。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本人有几个初步的想法:
1、用足法规政策,释放法律能量。
法律能解放生产力,有的时候法律本身就是生产力。上述问题在法律框架内还是有解决空间的:比如土地分散,承包期内又不能收回发包土地、部分村民不同意将承包地交由合作社等种植大户等问题,可在土地流转的法律框架内制定解决方案。
2、成立专门机构或者赋予已有专门机构相应职权,制定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专门机构协调农业、国土、涉及土地所属乡镇等部门、单位进行会商,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法规、政策制定解决方案,并组织村队具体实施,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村队发展瓶颈。如果尚不具备由专门机构负责的条件,可以村队名义外聘法律专业人士或法律机构设计相关方案,由所属乡镇、村队负责人会同法律人士对方案进行论证,方案通过后在乡镇的组织领导下由村队负责具体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交由法律人士处理。
3、做好法律宣传,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让村民了解现行土地管理法规、政策。
村委会的决策不合法侵犯村民权利的,不仅没有法律执行力,村民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村委会的决定。
另一方面,自媒体时代村民获取信息的途径很多,但不一定都准确。村民不懂法,也就不知道村委会的决策是否合法,对不懂的东西村民就会有疑虑,村民有疑虑村委会的决策实行起来就会有阻力。村民懂法,村委会的合法决策实施起来就会顺畅,对村委会的不合法行为村民也有能力监督,如此对基层组织的廉洁性建设也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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