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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陈**   提问时间: 2014-03-12 09:28
 标题:继续投诉蒲瑞馨园物业不作为
内容:

    这是我第三次投诉蒲瑞馨园物业,之前投诉后确实来我家里维修过,但是都是敷衍,说我家不存在问题。年前的时候找到物业,物业说工人放假,要等年后上班后给维修,结果到现在音信全无,无人理睬,请问3月12日工人还没正常上班?上次物业把相关问题反映给东蒲洼乡政府,说我家窗户不存在问题,东蒲洼乡政府也按照物业的说法给我回复,说不存在问题,请问乡政府有派人维修过?就断然相信物业?鉴于之前的处理结果,我本人非常不满意,物业的上级部门对业主的敷衍更是觉得不可理解。我觉得物业不可信了,他们也不会再给维修,那么我想请问相关部门领导,如果我们自己找专业的维修公司,并且检查出来问题了,那么,该怎么处理物业的这种不负责?我希望相关领导可以让我与物业签订一份协议,如果我自己找的专业维修公司发现问题,那么这样产生的维修费用将由物业承担(因为现在物业已经不管维修),并且要求物业部门对我家这一段时间的损失做出赔偿,退还物业费。到时候我希望可以请到电视台,并且把我这么长时间的维修过程发到网上,严惩责任人!如果还得不到解决,我就继续找,直到问题解决为止。问题不解决,我是不会缴纳物业费的!

    蒲瑞馨园9-1704业主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3-17 16: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3月1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东蒲洼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您所提到的问题,物业公司于去年冬天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到居民家中维修,将居民窗户全部检查后,没有发现存在窗户关闭不严的问题,物业维修人员将窗户紧固件紧固。后居民继续反映,物业和街道的主管领导直接到居民家中检查,也没发现窗户有问题,只是发现居民家中有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家中地面湿滑,空气中水汽过大,可能是该原因造成窗户有水气。该居民对物业公司的维修人员不认可,物业找公司外专业修理人员,到居民家中给予修理,专业人员也没发现窗户有问题。把居民的窗户的外面全部给打胶密封处理。业主仍然一直反映有问题,在此期间发生费用一直由物业公司承担。因为蒲瑞馨园小区的维修责任待今年的9月20日后才和物业公司交接,现在仍然归城投公司负责维修。物业公司曾也联系城投项目部,项目部也曾派人给与维修。如您对现状还不满意,请您联系城投公司项目部继续维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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