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河西区德才里13号楼1楼的灯前年旧楼改造后本来还能亮的触控灯说是改造成声控灯后就开始不亮,没人负责,去年由于各种原因2楼的灯也不亮了,在找旧楼改造的维修就推脱给友谊路房管站,现在2楼的灯房管站修好了,1楼的灯两年多一直没有人负责,各个部门只会相互推卸,不知道查找自身问题,前些日子楼内有人因楼道灯问题险些摔伤,结果扭伤脚踝,我想请问这个责任谁负责?再找旧楼改造的就开始各种借口,结果电话联系后一周多仍然无人来修理,当前国家群众路线的大形势下各个部门是不是应该本着群众的利益先把灯修好了,而不是各自为政,抱着无事天下太平的自私思想,从群众身边的小事解决起,真正解决民生问题。
尊敬的“司先生”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