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在2012年11月违法强制辞退我,可是并未给我办理退工与社保的转出手续,由于我并不了解人事方面的一些程序,并没有在意,至今我的用人单位准备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才发现社保关系还在原单位,导致无法缴纳,并且已经欠缴一年多的保险,原单位已找不到,以前老板还有单位的电话也都打不通,去了仲裁,劳动局,社保,监察等部门,都无法给予解决,特此求助政府部门给予帮助!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在30日内到坐落区县的就业管理部门办理退工退档手续。政策规定,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不做退工,由新的用人单位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证明直接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建议您找到原单位和区县人力社保局,协调解决退工事宜。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