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的户口与2006年从天津非农业转到外地工作,我们2007年结婚,后因生育孩子,不再去当地工作,想将户口迁回本人名下,户籍部门一直未予办理,对于我们这种情况,政策上如何规定的?我需要什么手续可以迁回户口?
注:本人是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大倪庄村农业户口。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3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