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各位领导:
我今年60周岁,老伴去世多年,儿子离婚近两年半,孩子由儿子抚养,原住三和小区,由于生活所迫卖了三和房买了民宜里渔民村房(爷俩的户口仍在三和未迁出),我们祖孙三代相依为命,我每月2200多元,身患风湿关节炎、腰间盘突出和椎管狭窄、胆结石、萎缩性中度胃炎、心绞痛等病;儿子每月不足2500元,是肾小球肾炎;孙女今年6岁,过敏体质,免疫力低几乎每月得病看医生费用都1000—2000元(不算我娘俩看病),仅2013年孩子药费28123.4元,2014年孩子患支原体肺炎从1月至今日药费6464.7元。生活拮据全靠亲朋好友帮助。三和居委会经常关心帮助我们,按困难户对待。孩子今年上学,想在春和景明实验小学报名,我知道户口和房本不一致,像我这种情况领导是否能按特例不花赞助费报名入学呢?
现在有的学校已贴出关于招生方面的通知,不知我所反映的像我这种家境的单亲孩子,领导能否按特例不花额外费用,正常报名在春和景明实验小学入学的问题,不知各位领导是否能圆我这个心愿?
我心里总觉得对不起孩子,若没有离婚或条件好有钱,也不会卖三和房,孙女也就能名正言顺的在春和景明实验小学入学了,学校环境好对孩子的学习和成长,对我的身体都有好处,因为我现在实在是力不从心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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