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在天津将试行“积分落户”政策,对于我这种天津市蓟县的户口要迁到西青的话需要怎么办?
尊敬的王辉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3]31号)第三条规定,居住证是境内来津人员在本市就业、居住进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参与居住地社会事务,以及通过积分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第三十条规定,居住证积分制是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指入本市)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综上所述,您所咨询问题不在居住证管理范围内,建议您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