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母亲今年74岁了患有糖尿病,需常吃降糖药。可是每次去医院拿药要求只能拿一个星期的药。据说是防止个别人多拿药,这样倒是对个别人管用。问题是一个高龄的老人去医院拿趟药已经是件困难的事,我们子女也得上班没有时间去。一项规定不能只是限制了少数素质底下的人,应该区别对待。而不是冰冷冷的一纸行政命令。连累无辜的人呀!我建议是不是可怜一下高龄的老人,别折腾她们了好吗?哪怕半个月也行。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卫生部的《处方管理办法》和临床用药原则为患者出具诊疗方案。具体用药问题请您咨询医生或卫生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