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零就业低保家庭,爱人于去年突发脑梗死致残,孩子刚6岁,我44岁,爱人46岁。我和爱人以前一直缴纳城职养老和医疗,按照政策我们可以享受75%的社保补贴,可是因为我们的房子是小产权,国家规定小产权房不能转户口,所以无法把一家三口的户口转到一个户籍内,现在爱人户口和他母亲及哥哥在一起属于河西,我户口和我弟弟在一起属于南开,由于户籍不在一起的原因,居委会一直没给我们办理社保补贴,可是我们无力缴纳两个人的全额社保啊,请政府领导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予以协调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零就业家庭人员认定条件为:同一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的成员。认定时需提供《户口簿》、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的家庭成员就失业状态机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之处,建议您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