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姓名:袁美文
电话:010 84498982
退休单位:天津大港第八中学
诉求:异地领取退休金(领取退休金帐号由天津帐号更改为北京帐号,开户行不变)
诉因:退休近二十年,我一直随子女在北京生活。年龄增长,行动越来越不便,我在异地领取退休金的愿望就更加迫切。2012年和2013年我向大港第八中学财务、局人事科、局财务科、局信访办多次申请异地领取退休金,以上部门均答复我银行不予办理。
银行受教育局(学校)委托代发退休金,按《合同法》“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银行不予办理的理由不成立。银行不办理是不对的,是违法的。
过去,在计划经济年代,非本地员工退休金,单位通过“邮政汇款”可以寄发到各地。
现在,许多事业和企业单位退休员工,都能在异地领取退休金(养老金),且可以变更。
请政府部门尽快解决此问题。
以前咨询此事查询码为:3240747318、3241632568。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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