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好!我是在天津工作的山东人,根据天津市有关落户政策,我于2013年8月全款购买了北辰区一小区房产(超60万),合同规定2014年9月交房。随后持房产证等资料可办理蓝印落户。
目前我和爱人均生活在天津,爱人预产期在3月底,孩子出生的一切手续均齐备。我想请问孩子出生后能否等我办理蓝印手续后直接在天津落户?还是回我的原籍先落户,等蓝印下来后再一同迁到天津?如果是后者,需要什么资料?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专门设有户籍科,负责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致电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户籍科);或致电86994050(北辰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