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我是大港区太平镇窦庄子村一普通村民,我嫁入的是一个特殊家庭:婆婆公公当初不能生育,所以过继了大娘家一个姐姐,但姐姐仍跟着大娘、叫妈妈,就是名义上的女儿,十几年以后没办法,又从大姑家抱来一男孩即现在的我丈夫,总算"凑了一个家"!可不久公公又得病,十多年生活不能自理,也于三年前过世
如今我家女儿已经7岁,婆婆70,想请求批准单独,再要二胎,但不知如何办理?像这种情况能不能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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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