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公仆,我是天津津南区碧桂园小区的一名商品房业主,我于2012年6月在碧桂园购买95平米商品房一套,位于高层2楼。2012年12月30日收房是发现我家的燃气管道与正常商品房存在区别。开发上解释是因为一楼是底商无燃气造成的。但我经多方查看,一楼底商也有燃气,却不知为何燃气主管道暴露在楼外将近30米从二楼直接入户,并通至底商。从二楼进入的主管道占据了我购买房屋洗衣间1/3的面积,并挡住下水口。后我与开发商反复沟通后,开发商说与燃气沟通解决,但至今无果,我与诸多部门联系后均反馈不归属其管辖范围。燃气给出的说法为符合施工规范,我想作为政府的配套部门仅考虑施工符合规范,却不考虑其施工后百姓的使用便利性,是否欠妥,那政府配套的意义何在,便民何在,都为空谈,请求政府考虑我的情况为我找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建委处理。
据反馈,碧桂园小区已入住商品房的燃气已经燃气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不存在安全隐患。您反映的燃气入户占用室内面积问题,开发商正在与燃气部门结合,研究解决该问题的方案。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