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天津市单独二孩政策是在2014年2月14日时实施的,也就是说在2月14日后可以办理单独二孩准生证,但是如果在单独二孩准生证办理下来之前,在2014年2月14日之后生育,是否要接受处罚,如果符合政策,能否办理生育险?如何办理?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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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