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名普通职员,来开发区工作已经19年了。1995年从硬质合金研究所调入开发区的,今年劳动局进行工龄审核工作,我被告知档案中缺少“1987年分配到硬质合金研究所的报道单”,让我自己去找原件回来,否则不予工龄审核。我找到了原单位(硬质合金研究所)被告知没有,请问为什么当时调入开发区时不通知我档案中缺少东西,事隔19年了让我去找真是行不通。最主要的是我询问了许多相关单位,均被告知没有,浪费了我很多精力不说,最主要是我现在不知道上哪去找?具体是原单位没有把资料放进去还是在某个环节弄丢了?不知道,因为年头太长了。开发区接受档案的部门为什么当初不仔细审核,由于他们的工作失误现在由我们个人来承担,我不能接受。因此,请领导在百忙当中过问一下此事,我真是不知道该这么办了!我被告知3月15日找不到原件就不给进行工龄审定了。再次恳求领导帮我解决为盼!谢谢您了!盼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龄审定需要提供档案中的原始材料。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应当确保参保人员档案资料记载内容完整、准确。因保管不慎造成档案资料失实、遗失,影响退休核准或待遇核定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查找补充原始档案资料。因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及存档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全、虚假,或不及时申报等原因造成的核准时间延误,由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及存档机构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蓄意更改档案资料骗取养老金的,依法追究责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