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天津开始实行居住证政策,因为手中的暂住证4月份就过期了,所以赶紧去申请办理新的居住证,我从网上查询了办证所需资料,把资料和照片都准备齐全了,到了办证网点告知购房合同无法办理居住证申请,但是居住证申请资料里明明写着购房合同也可以,我住在北辰区淮兴园,所属普东街道,对于购房合同无法办理居住证我很难理解,请相关部门帮助解答!我明明是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虽然房本没有下来,但也是合法住所。老百姓办个证就这么困难吗?能不能多为老百姓考虑考虑,满足大众的需求,目前导致整个小区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居民都无法办理,请相关领导核实原因,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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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专门设有户籍科,负责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直接致电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户籍科);或致电86994050(北辰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
201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