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两套独单,是企业产(企业已破产),因原工作人员失误,将两套独单写到了一份租赁合同上,造成现在两套住房一份租赁合同的情况。以至于现电表只给装一户,另一户没有,现急需将两套住房的产权分开,请问如何办理,什么部门负责?急!急!急!谢谢!
邢昕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