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给孩子办理入学(小学)手续时,“房屋居住的有效证明”是什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房屋有效的居住证明是指:1、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3、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