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个人名下原有两辆私家车,原来都在一人名下,现在把其中一辆过到爱人名下,现在等于是一人名下一辆车,请问我们的这两辆车都可以各自产生各自的更新指标吗?2、更新车辆时,有没有汽车排量的限制呢?也就是问,更新的车辆排气量是不是必须不能大于原车排量的限制?3、对于只能更新一次的政策不能接受,难道我的车报废更新一次后,就不能再更新了吗?不过更新后的车辆出现意外,难道我的号权就被剥夺了吗?感觉政策很不合理。广州似乎已经把更新的政策调整为2.5L一下的车辆10年内不限次数更新吧!!希望得到准确的答复,更希望能够完善天津的限牌限号政策,做到保证百姓的合理权益不受损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相关工作人员已经给您电话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