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在单位参保的社保分中心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于工作原因一直未回原参保地办理(外地),现在又辞职到了新单位,因家里人出差到原参保地,想委托他代为办理医保转移接续。请问如果原参保地同意转出了,后续转移材料寄到开具联系函的社保分中心(去年所在单位的社保中心在南开区,现在的单位的在东丽区),即南开区的分中心,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医保转移接续?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保险转移的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