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替买到我名下4年,2013年11月强报,我想再买车如何办理?请您帮我解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规定,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以2013年12月16日零时为时间节点,此时名下无车以后购置小客车需先取得增量指标。同时,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您需要先通过摇号或者竞价的方式取得增量指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