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户口在天津滨海新区汉沽区寨上街,工作单位及保险在塘沽社保。
办理二胎手续时无工作单位,审批证明上女方工作单位一栏“无”
现在怀孕17周,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并开通生育保险,
请问:
1.到哪里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
2.现在已经17周还能不能开通生育保险?到哪里办理?需要何种手续?
3.如果准生证上工作单位一栏填写“无”是否影响生育保险的开通及使用?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解答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