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下朱庄镇一个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已经没有多少收入。听说杨村街里的土地征收款的利息,会返还给我们土生土长的,又没有什么正式收入的农转非农民。不知道政府可不可让我知道下朱庄政府的土地征收款的利息发放给我们这些没有多少收入的人,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下朱庄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下朱庄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武清区下朱庄街是天津市新市镇建设“三改一化”首批试点,于2012年底全部完成“三改一化”工作。目前,13个村已撤销村委会建制,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全街农民全部实现户籍“农转非”,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原各村集体资产全部“量化到人、分配到户”,实现了全域城镇化。
下朱庄街新市镇建设所涉及土地补偿金的利用与杨村街有着本质的区别。杨村街土地补偿费本金是存入区土地整理中心,每年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利息。而下朱庄街是将土地补偿金全部纳入各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人、分配到户”,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所以,根本不存在利息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