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河西区个体工商户的一名职工,我单位曾在天津政务网的市长信箱,公积金客服中心进行联系,希望为个体工商户的职工缴纳公积金,从而保障个体单位人员的稳定性,而且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大家之所以不愿意在个体工作是因为没有公积金,得不到相应的福利,所以造成个体人员的不稳定;如果出台政策法规,个体户也可以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职工会感到工作的稳定性,安全感,与事业单位、央企‘国企’合资单位的待遇是一样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按国家政策,个体工商户目前还没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近期,国家相继修改了《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公司法》,我们正结合上述政策的变化开展个体工商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行性研究。 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