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方是北京户口,我(女方)在北京工作。我(女方)是天津南开区户口,档案在天津人才。现在因为初婚刚刚怀孕,在北京办理准生证要求我在天津办理女方的“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证”和“婚育情况证明”,我已经开具如下证明文件:男方单位开具婚育情况证明、女方单位开具婚育情况证明、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婚育情况诚信书。
请问,现在我还需要哪些证明文件来办理女方的“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证”和“婚育情况证明”?并且这些文件需要去什么部门去办理?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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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