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09年离婚,离婚后房子判给男方所有,我本人名下无房,跟老人一起居住,我不知道我能办理公租房吗?我在医院上班,月收入4000左右,我想办理公租房事宜,请领导在百忙当中给予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4年3月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此问题已由房委办答复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