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大型国企,具有存档权限;B为A分支中介机构(有无隶属关系我也不清楚),无存档权。
我本科毕业后在开发区工作,档案存入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后跟B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中心为我开具了标明干部身份的介绍信,将档案转入A保存。现在换工作,需将档案再转回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开具了商调函并已收到档案。
现在的问题是:服务中心说缺少标明干部身份的介绍信,需A开具。但A以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开,说他们收到商调函,然后把档案寄出就没有其他责任了,不需要给我开介绍信,除非拿出法律明文规定;B可以开具,但服务中心不承认。
服务中心说,如果A不开,就只能新公司开证明,愿意以工人身份接收我,服务中心才能接收我的档案。那我将失去干部身份。
请问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解答相关事宜。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