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领导您好:
丁字沽三号路风尚公寓是旧楼改造小区,现进驻一物业名叫缘瑞怡物业,
物业声称自3月1日期起,对小区内车辆收取80元/每月的场地占用费,0.4元/建筑平米/月收取物业费.
我是该小区业主,我本打算缴费,但物业拒绝我按月缴费,声称需按半年缴费.
现在我有如下疑问:
1:对小区车辆收取的是场地占用费而不是停车管理费,显然前者对车辆不负任何安全责任,但场地占用费需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制订,我们小区属于旧楼改造,公共空间归全体业主,也就是说场地占用费归业主所有,不知物业有和权利单方面打着占地费的旗号收取?
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存车收费标准》,风尚公寓小区属于三类停车场即:
无任何遮盖设施,含柏油、水泥、花砖、锁砖、草皮砖等地面的露天停车场: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60元/月车位
请问如此明文规定,为什么物业还是定价80元?
2.缴费必须按半年缴纳,拒绝按月按季度缴纳,这样是否合理.
3.物业费收的有何依据,我了解其他旧楼改造小区一般按户收取,每户不超12元,个别小区按建筑平米,每平米0.2-0.3元.我小区既无电梯又无二次供水.供电.物业收费是否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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