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冯**   提问时间: 2014-02-26 12:59
 标题:红桥风尚公寓小区乱收停车费物业费
内容:

    领导您好:

    丁字沽三号路风尚公寓是旧楼改造小区,现进驻一物业名叫缘瑞怡物业,

    物业声称自3月1日期起,对小区内车辆收取80元/每月的场地占用费,0.4元/建筑平米/月收取物业费.

    我是该小区业主,我本打算缴费,但物业拒绝我按月缴费,声称需按半年缴费.

    现在我有如下疑问:

    1:对小区车辆收取的是场地占用费而不是停车管理费,显然前者对车辆不负任何安全责任,但场地占用费需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制订,我们小区属于旧楼改造,公共空间归全体业主,也就是说场地占用费归业主所有,不知物业有和权利单方面打着占地费的旗号收取?

    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存车收费标准》,风尚公寓小区属于三类停车场即:

    无任何遮盖设施,含柏油、水泥、花砖、锁砖、草皮砖等地面的露天停车场: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60元/月车位

    请问如此明文规定,为什么物业还是定价80元?

    2.缴费必须按半年缴纳,拒绝按月按季度缴纳,这样是否合理.

    3.物业费收的有何依据,我了解其他旧楼改造小区一般按户收取,每户不超12元,个别小区按建筑平米,每平米0.2-0.3元.我小区既无电梯又无二次供水.供电.物业收费是否缺乏依据?

回复部门:红桥区   回复时间:2014-03-04 17:5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城管科了解情况。城管科随即向目前管理风尚公寓的物业公司进行了电话联系,责成其立即进行处理,坚决不能做危害社区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目前,该物业经理称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关于您提出的定价是否合理的问题,区发改委非常重视,经调查,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该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执行,且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合同约定执行,没有超出合同规定的每月80元机动车场地占用费,经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该公司此前已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满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3.4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