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01,24日19.33分购电200度。插卡后显示219度。01,25日上午10点换电表。工作人员说;表里有150元。十日后去倒电被告知欠费179元。请问我的二百多度电哪去了?后又到电网咨询说表坏了,说;你用了10个字,只走了5个字。如果像他说的,是显示错误那电不走吗,没电不买还有电用?
"领"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所反映的问题是电能表电子显示部分出现了故障,造成机械部分读数与电子部分累计的电表读数不符。根据《居民一户一表使用协议》中第四条乙方的电卡表在运行中若电卡表机械部分读数与电子部分累计的电表读数不符时,以电卡表机械部分读数为准,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市电力公司、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