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丁字沽三号路风尚公寓是旧楼改造小区,现进驻一物业名叫缘瑞怡物业,
物业声称自3月1日期起,对小区内车辆收取80元/每月的场地占用费,而不是车辆管理费,也就是说物业收取费用而对车辆免责,请问是否合理?
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存车收费标准》,风尚公寓小区属于三类停车场即:
无任何遮盖设施,含柏油、水泥、花砖、锁砖、草皮砖等地面的露天停车场: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60元/月车位
请问如此明文规定,为什么物业还是定价80元?
缴费必须按半年缴纳,拒绝按月按季度缴纳,这样是否合理.
该物业进驻风尚公寓以及收取费用都是直接并且强制,没有与广大业主沟通确认.
旧楼改造是民心工程,我们坚决拥护.但是不合理的收费是给这项工程摸黑的.
希望领导能明察秋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城管科了解情况。城管科随即向目前管理风尚公寓的物业公司进行了电话联系,责成其立即进行处理,坚决不能做危害社区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目前,该物业经理称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关于您提出的定价是否合理的问题,区发改委非常重视,经调查,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该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执行,且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合同约定执行,没有超出合同规定的每月80元机动车场地占用费,经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该公司此前已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满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