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河东区户口,属中山门派出所,2006年离开天津到上海工作至今,现未婚,女,育龄,现需要回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请问是什么办理流程?我需要直接去河东区计生办,还是中山门派出所出具证明?因为我已离津7年,这些部门是否还会给我出具该证明?是否可以提供这两个部门的联系电话,感谢答复!
尊敬的齐安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向河东区计生委咨询,电话:24216299。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