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东堤头小学向学生收的托管费是不是在学校合理的收费范围之内.我觉得托管费好像是学校给看孩子的费用,难道国家没给老师发工资吗?
我之所以没有留下真实姓名,希望领导能够理解。
静听领导的答复
东堤头的普通村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依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事项的通知》(津教委财 [2007] 38号)文件规定,小学课后托管费的收取仅限于城镇公办小学1-6年级学生,城镇公办小学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小学及附近的公办小学,学校收取课后托管费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元。
东堤头小学为公办小学,并且已取得区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许可,收取课后托管费是合理的。
家长对收费政策不了解可能是由于学校宣传解释工作未做到位的原因造成的,区教育局已要求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做好进一步解释工作。
真诚感谢并欢迎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监督。
北辰区政府
201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