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2011年4月至2013年5月间在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工作,之后离职在北京工作,现在我想了解一下,我的天津医保账户的钱既没有转到北京的医保账户也不在原来天津的账户上,那这些钱去哪了?如果我要转到北京的账户上该怎么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分中心应依据本人申请,按照“跨统筹范围转出”原因,将其个人账户资金清算给本人,并注入其医保卡或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中,为其办理个人账户清算手续后再出具《信息表》。具体请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5日